实践的客体是什么 什么是实践的主体

实践的客体是什么 什么是实践的主体

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则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

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

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阶层冲突的分析来帮助理解系统性的经济社会变迁。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阶级冲突是由于资产所有者所拥有的高生产率生产资料与无产者从事的社会化劳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导致的。由无产者劳动所得的价值剩余未能公平的分配给劳动者而集中在资产所有者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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